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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监管持续加码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17

本周,教育部网站先后更新了两条与校外培训相关的工作动态,分别为6月15日的《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以及6月16日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外培训风险提示:缴费套路多,警惕勿上当》(下称《风险提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不管是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还是相关“风险提示”的发布,其实都是希望将校外培训作为整体教育的一部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校外培训机构所进行的管理和规范,则是想让校外培训回归到教育本身,而非是普通意义上“惩处”或“关停”。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

根据教育部网站6月15日消息,当天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会议宣读了《中央编办关于调整教育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指出这次机构增设,充分体现了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新一代少年儿童的关怀,对于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此次会议还强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领导班子要坚持以机关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奋进三部曲”,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新设司局的重要意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打造成更具人民情怀、更具斗争精神、更具法治思维、更具工作策略的司局,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

同样是教育部6月15日当天发布的《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早在6月9日,教育部已向相关单位发布文件通知,并表示“经中央编委批准,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据《通知》披露的信息显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持续整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有评论声音认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标志着校外培训行业进入了国家专属监管机构直接管理的时代。而《风险提示》的发布,意味着对校外培训的管理没有任何松懈的迹象。

根据《风险提示》发布的相关内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学期考试临近、暑假将至之际,特地提醒广大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项目、缴纳培训费用时,要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缴费、警惕巧立名目违规收费、警惕炮制噱头高额收费,避免上当受骗;如果遇到上述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权益。

回顾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近三年前。2018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曾审议通过《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也是首个从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业发展的系统性文件。

在此之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话题关注度高居不下,而相关政策规范的导向也在不断加强。今年1月8日“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透露出来的声音显示,国家将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重点是整治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错误言论、师德失范、虚假广告等行为。今年两会期间,两会代表委员提出“制定教育培训类广告法规”“提高治理校外学生培训机构效能”等建议,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讨论一时间甚嚣尘上。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北京市也做了很多相关工作。今年5月21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当天,北京市相关部门发布了《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在《办法》发布前不久,北京市教委还连续两次通过官方微信发布“问题通报”,“点名”27家校外培训机构(校区)分别存在擅自恢复线下课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晚八点半、开展低价营销、贩卖焦虑等不当广告宣传、教学内容超出国家相应课程标准等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