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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开办校外培训机构郑州亿泰教育咨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5-02

中宏网河南5月1日电 (记者 杨少华)记者4月29日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因在未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郑州亿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被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原市监罚决字〔2022〕115 号、《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中原市监稽五列严决字〔2022〕第1号显示,2021年初到2021年10月14日,有153名学生家长在郑州亿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共充值课时,共消费课时,共剩余课时,剩余课时费用共计约.72元。其中,有40名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的充值课时共计,消费课时共计5446,剩余课时总共计,剩余课时费用共计约.59元)要求郑州亿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共计约.59元。

郑州亿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5月29日,注册地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与华山路交叉口中晟银泰A座二层南侧,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等。

中原市监稽五列严决字〔2022〕第1号、中原市监罚决字〔2022〕115 号指出,郑州亿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开办校外培训机构,造成较重的社会危害后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之规定,属于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亿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郑州亿泰教育咨询有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十条

实施下列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未依法取得其他许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或者注销市场主体登记,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售许可证件、营业执照;

(三)拒绝、阻碍、干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

【来源:首看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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